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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5-05-22 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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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将于2025年5月28日举行的“湖州市紫玉花苑西区15幢紫玉路13、15号租赁权拍卖会”,公告中注意事项第二条原文为“租金实行先付后用原则,一年一付。”
现经委托方讨论决议,将该条款修改为“租金实行先付后用原则,一年一付。免租金装修期为三个月”。要求拍卖行进行更改公告,请知悉。
湖州浙北拍卖行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