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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5-10-27 阅读次数: 】
项目概况
埭溪镇下沈港区域绿化养护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3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浙恒采字【2025】—031
项目名称:埭溪镇下沈港区域绿化养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981956.8
最高限价(元):360733.4,357814.2,164229.3,99179.9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60733.4
单位:次
简要规格描述:包括树木绿化养护、撒草籽及野花,详见磋商文件需求
备注:区块A
标项二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57814.2
单位:次
简要规格描述:包括树木绿化养护、撒草籽及野花,详见磋商文件需求
备注: 区块C
标项三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64229.3
单位:次
简要规格描述:包括树木绿化养护、撒草籽及野花,详见磋商文件需求
备注: 区块D
标项四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99179.9
单位:次
简要规格描述:包括树木绿化养护、撒草籽及野花,详见磋商文件需求
备注:区块B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4,合同签订并具备实施条件起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标项一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供应商需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提供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参加投标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
2.2本项目标项一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1本项目标项二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供应商需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提供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参加投标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
2.2本项目标项二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1本项目标项三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供应商需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提供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参加投标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
2.2本项目标项三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1本项目标项四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供应商需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提供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参加投标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
2.2本项目标项四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无;标项2:无;标项3:无;标项4: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5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3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5年11月13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3号开标室3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本次磋商共四个标项,供应商可以自行选择参与的标项(即可以同时参与四个标项的磋商,也可以选择其中任意标项磋商),但供应商需要综合考虑的是:本项目磋商顺序依次为标项一、标项二、标项三、标项四。若在标项一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后续标项参与评审,但不能作为后续标项的第一成交候选人,依此类推,即四个标项只能中一个标。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州市吴兴区埭溪镇人民政府
地 址:湖州市埭溪镇上强路2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钱兆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3981320
质疑联系人:彭文辉
质疑联系方式:0572-39813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榆树街26号新天地写字楼21层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嘉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2199129
质疑联系人:匡伟
质疑联系方式:0572-219912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
地 址:湖州市吴兴区吴兴大道1号
传 真:
联 系 人:沈主任
监督投诉电话:0572-2289700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