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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6-05-22 阅读次数: 】
千金镇融杭产业协同创新平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江南路(北段)工程招标公告
千金镇融杭产业协同创新平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经 湖州市南浔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以浔发改投资[2021】17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 湖州市南浔区千金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为湖州市南浔区千金镇人民政府,委托代理机构为 湖州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千金镇融杭产业协同创新平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江南路(北段)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 万元,工程概算 940.2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823.5 万元,建设规模: 本项目位于千金镇南窑桥村,呈南北走向,南起北庄漾桥梁南堍桩号 K0+000,北至桩号 K0+306.578,道路全长约306.578m。采用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速度为40km/h,红线宽度为 18m。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等。,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千金镇南密桥村,呈南北走向,南起北庄漾桥梁南逸桩号K0+000,北至桩号K0+306.578 。
2.2 招标范围: 本工程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工程内容为道路(含交通)及沿线的雨水、污水管线,桥梁工程、道路绿化、路上设置道路照明、交通安全及管理设施等相关附属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其中,□建筑面积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约654.6610万元。
2.3 施工工期:3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1 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4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6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8 3.8.1建造师证书及B类证书接受有效合法的电子证书,建造师证书和B证必须在有效期内。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的项目负责人参与投标,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的相关要求。
3.8.2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有以下情况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①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信息记录;
②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处罚;
注:工程建设相关的不良信息和行政处罚是指与工程建设有直接关联的市场行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防治、施工排污方面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不良信息和行政处罚;
3.8.3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进浙备案,提供备案资料;若无法提供备案证明,则必须确保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可查询到已备案信息,提供备案信息网页截图;
(三)其他:
☑3.9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 名,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
3.10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3 年 6 月 15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4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4.2 £采用评定分离,R不采用评定分离。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
5.2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huzhou.gov.cn:7080/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 6 月 15 日 14 时3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huzhou.gov.cn:7080/TPBidder/memberLogin ,其他: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登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上传“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2 (投标文件需递交的其他内容,如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递交的地点、方式、要求等)。
7.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湖州市南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南林中路800号
邮政编码:313009
电 话:0572-3910023
投诉受理部门:湖州市南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南林中路800号
邮政编码:313009
电 话:0572-3910023
招 标 人:湖州市南浔区千金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湖州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千金镇向阳路188号地 址: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泰安西路250号朱坞村综合大楼7楼702室
联 系 人:叶海炎 联 系 人: 周晓飞、费建芳
电 话:15967216266 电 话: 18367139860、15968249863
邮 箱: / 邮 箱:/
9.技术支持
9.1注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572-2220028
9.2服务热线: 0512-58188582、4009980000
9.3 CA数字证书咨询请点击https://ggzy.zj.gov.cn/zhejiangnew/ca_system.html,咨询电话:0512-58188582
10.远程不见面开标
10.1 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2026年 4 月17日至2026年 4 月 22日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
10.2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建设工程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该方式是指将传统的开标场所搬到网上,招标人、投标人只需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即可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人在线异议、招标人在线回复等操作。
10.3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4 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572-3917537,驻场技术咨询电话:0572-3023097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