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6-04-03 阅读次数: 】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水利工程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本招标项目 杭嘉湖北排通道后续工程(南浔段) 已由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浙发改项字〔2021〕263 号文 批准建设,杭嘉湖北排通道后续工程(南浔段)增量工程已由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5〕9号文)及南浔区杭嘉湖北排后续工程(南浔段)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通过(〔2026〕1号),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湖州市南浔区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湖州市南浔区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杭嘉湖北排通道后续工程(南浔段)增量工程施工2标段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标段(包)编号为: A3305030670000390002001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主要内容包括阳安塘马腰段干流拓宽;拆建阳安塘马腰新桥[全桥共3联:(11.75+11.75)+25+(16+16)m];、长征桥[全桥共3联:(12.3+12.3)+25+(16+13)m];新建四座连接栈桥,分别位于南浔中学西侧叉港处、福德斯电梯厂西侧叉港处、老双林塘北岸国控断面检测站西侧叉港处和老双林塘南岸中锐洁净公司东侧叉港处。
本标段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干流拓宽工程、拆建桥梁及其配套设施工程、新建连接栈桥其配套设施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相应建安投资约5000万元,计划工期 12 个月(具体以业主开工令为准),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招标 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个;
(2)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联合体各方须按承接专业内容委派相应的人员 ;
(4)联合体双方均需满足3.1条投标人资质要求,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单位的责任分工、权利义务等事项。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年4月 3日 / 时至 2026年4 月 27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jy.huzhou.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注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572-2220028;CA锁办理: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InfoDetail/?InfoID=be90c8bc-0bd8-4140-a371-a0ba2181479a&CategoryNum=010007。
4.3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2026年3月 27日至 2026年4月1日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4 月 27 日 14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主体登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模块(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
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http://ggzy.huzhou.gov.cn:708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
on/hall/login
5.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7.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管:湖州市南浔区水利局
地 址: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南林中路999号农水大楼五楼
邮 编:313009
电 话:0572-3021530
投诉受理部门:湖州市南浔区水利局
地 址: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南林中路999号农水大楼五楼
电 话:0572-3021530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州市南浔区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同心路 269 号
邮 编:313000
联 系 人:姜先生
电 话:0572-3101875
传 真: /
电子信箱: /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创业大道111号中屹大厦15楼
邮 编:313000
联 系 人:丁伟成
电 话:0572-5822870、15005725929
传 真:/
电子信箱:605571408@qq.com
9、评标、定标方式
根据《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浙发改公管〔2023〕256号)文件精神,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和定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0. 软件技术支持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技术服务电话:0572-2220028
服务热线:0512-58188582
CA 数字证书咨询:https://ggzy.zj.gov.cn/zhejiangnew/ca_system.html
远程不见面开标:是指将传统的开标场所搬到网上,招标人、投标人只需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即可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人在线质疑、招标人在线回复等操作。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 资 格 条 件 内 容 |
一 | 企业 |
1 | 应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投标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公布的参与投标施工资质的任意一期“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
2 |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 (2)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联合体各方须按承接专业内容委派相应的人员 ; (4)联合体双方均需满足3.1条投标人资质要求,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单位的责任分工、权利义务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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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
4 |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牵头人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金额以签约合同价为准,对应证明材料为合同)水利工程的施工业绩(施工业绩认可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注:1)除工程总承包业绩外不接受联合体业绩,投标人如提供工程总承包联合体业绩的,其承担的工作应与其在本次投标过程中承担的工作任务相匹配,提供相应业绩的联合体协议书,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水利工程施工金额必须在2000万元及以上,若工程总承包合同无法反映水利工程施工金额的,可补充业主证明; 2)接受PPP、BT等投融资衍生业绩,投标人如提供PPP、BT等投融资衍生业绩的,PPP、BT等投融资衍生业绩中水利工程施工金额必须在2000万元及以上,若PPP、BT等投融资衍生业绩合同无法反映水利工程施工金额的,可补充业主证明。 3)不接受工程分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 |
5 |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
二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
1 | 项目负责人应同时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
2 |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和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职称证书未注明专业的,要求提供毕业证书(以满足水利类或市政类工程师的条件)证书。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兼任。 注:项目技术负责人同时满足以上要求的,可提供同一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不能同时满足以上要求的可以分别提供。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按承接专业内容委派。 |
3 | □本项目需设置1位副项目负责人。副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 |
4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副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上公示。 |
5 | (1)投标人的水利水电工程“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 、B 、C 证),其中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 (2)投标人的市政工程“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 、C 证),其中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水利水电工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市政工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市政工程的联合体成员提供),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 |
三 | 其它 |
1 |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如有)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 |
2 | 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少于 3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 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
3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详见上表,该业绩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上公示。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1)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 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包括设计变更批复)或施工图纸为依据;(2)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下载业绩打印件,打印件应含有“浙江水利透明工程”水印。(上述(1)、(2)项须同时提供)。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 日期为准。
业绩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身份以“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业绩打印件(指完工或竣工人员)为准。业绩打印件应与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工(竣 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的内容一致;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除业绩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副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外,“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业绩打印件与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涉及资格审查的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工程施工、农田水利工程、水电站动力设备、电力系统及自动化、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水利机械、水利工程管理、水利工程造价、水利工程规划与设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等水利水电类相关专业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