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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5-09-29 阅读次数: 】
湖州南太湖新区康山片区域排涝工程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3305300710000255003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州南太湖新区康山片区域排涝工程已由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以湖新区审批〔2024〕43号文批准建设,初步设计以《关于湖州南太湖新区康山片区域排涝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湖新区审批〔2025〕68号文批准,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项目法人(招标人)为湖州南太湖新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代建人为湖州经开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期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A3305300710000255003001。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位于湖州市南太湖新区西南分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扩建闸 (站)2 座,整治河道 13.91 公里等。本工程为 IV 等工程;防洪标准采用内港 20 年一遇,区域内地面高程不低于3.8m;排涝标准采用20年一遇,1天暴雨一天排出。
本项目分期实施,本次建设招标内容为湖州南太湖新区康山片区域排涝工程一期,监理主要包括:湖州南太湖新区康山片区域排涝工程一期的(1)通家港护岸及清淤工程,工程起点为鲇鱼漾北侧,向西偏北约430m后向东经王家漾至大漾路西侧,河道总长度为约1189m,新建护岸长度1188.2m,清淤长度约1290m,堵坝挖除3座;(2)翁家浜护岸及清淤工程,工程起点为鲇鱼漾东侧,向东至相鸡漾西侧,河道总长度约1250m,两岸新建仿木桩护岸2468.5m,清淤长度约1250m,堵坝挖除23座;(3)黑板桥河整治工程,工程起点为大漾路与东坡路交界处,后向西至长深高速,河道总长度约311m,南侧仿木护岸551.1m,河道清淤长度约309.2m,有文保桥需要保护;(4)小圩河、陆家斗河整治工程,工程起点为翁家浜河与小圩河交界处的田园路桥北侧,向北至康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后向东进陆家斗河,至东坡路南侧处,河道总长度约890m,护岸长度1546.7m,河道清淤长度约890m,有文保桥需要保护;(5)南村河清淤及岸坡修整,工程起点为南村河南侧与二环西路交接处,后向东约58m,北部清淤起点为理想城东南侧即南村河北侧,沿左侧河道向北,河道总长度约58m,清淤长度约315m,护岸整治57.65m;(6)康山南片开挖水域土方开挖。本标段招标范围概算建安费约4947.84万元。
2.2 招标范围:湖州南太湖新区康山片区域排涝工程一期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招标,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湖州南太湖新区康山片区域排涝工程一期全部建安工程内容的施工的全过程监理和相关服务。
主要监理内容为本标段设计图纸所包含全部工程的所有监理工作,包括配合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及缺陷责任期监理(包括进行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及文明标化工地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缺陷责任期相关服务及配合竣工验收),以及与本项目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设备监造、文保工程及建设内容相关的临时及永久用电(如有)的监理工作,配合结算审核(含财务决算)。
2.3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承接范围内所有工程完工验收并配合业主竣工验收。总监理服务期为不少于635天,其中施工监理服务期27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期365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
3.2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证书或具有登记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部(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其他条件详见《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jy.huzhou.gov.cn/)—“交易主体登录”,下载获取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等。
4.2 未注册用户可通过招标公告中附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进行查看咨询。
4.3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5年10 月14日23时59分59秒,招标人将于2025年10月16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4 注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572-2220028 ;CA数字证书办理:http://ggzyjy.huzhou.gov.cn/。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24日10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新系统)(http://ggzyjy.huzhou.gov.cn/ )。
5.2 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潜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软硬件及网络状况,须预留充足时间上传投标文件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湖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9月24日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
7.评标定标办法
本项目不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州南太湖新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
代 建 人:湖州经开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田园东路228号经开大厦
联 系 人: 余女士、朱女士
电 话:0572-2598750
招标代理机构: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建国北路586号15楼
联 系 人:王金木、黄英
电 话:0571-86707851
监督管理部门:南太湖新区社会发展局
地 址:南太湖新区管委会大楼13楼1305(红丰路1366号)
电话:0572-2702350
9.技术服务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技术服务联系电话:0572-2220028、0572-2559790
服务热线:4009980000
CA数字证书客服电话:4000878198
远程不见面开标:是指将传统的开标场所搬到网上,招标人、投标人只需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即可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人在线异议、招标人在线回复等操作。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 资 格 条 件 内 容 |
一 | 企业 |
1 | 投标人应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证明材料:资质证书】 |
2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22年7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时以承诺和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自查页面截图内容为准,招标人定标前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
3 | 投标人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黑名单”。【投标时以承诺为准,招标人定标前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
二 |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
1 |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证书或具有登记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部(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证明材料: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
2 |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不得以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投标时以承诺为准,招标人定标前以招标人查询为准】 |
3 |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自2022年7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时以承诺和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自查页面截图内容为准,招标人定标前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
4 |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黑名单”。【投标时以承诺为准,招标人定标前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
5 |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社保证明(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本单位或其分公司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指2025年7月、8月、9月)中任何1个月的社保证明)。【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证明】 |
三 | 其他 |
1 | 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建设部颁发的除外)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水利监理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证明材料: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网页打印件】 |